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我县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
索引号 | 11450722008120496H/2021-30337 | 发布机构 |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文 号 | 浦建字[2021] 8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我县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