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存储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名称:浦北县图书馆
2.浦北县图书馆机构设置由 馆长室、副馆长室、采编室、外借处、过刊库、咨询室兼地方文献库、多媒体教室、财会室兼办公室、机房、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浦北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部门构成。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编制数:事业编制16人
2.实有人数:
(1)在职在编人数(年末):事业在职人数(全额在职人员)13人,其中管理岗七级(事业)1人,管理岗九级(事业)1人;中级十级(事业)1人;初级(事业)7人,即其十一级6人,十二级1人,其他(事业)工勤技能岗位(技工四级)3人。
(2)退休人数:(全额退休人员)7人,其中正科级职称3人;中级十级1人,工勤技能岗位(技工三级)3人。
(3)离休人数:(全额离休人员)正科级职称1人.
3.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浦北县图书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206008.78 元,同比增加31878.88 元,增长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6008.78 元,同比增加31878.88 元,增长3%。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206008.78 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008.78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4%,同比增加27878.88 元,增长2%;项目支出7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 %,同比增加4000元,增长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 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937548.00 元,占支出总预算78 %,同比增加14439.3 元,增长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59172.74 元,占支出总预算 13%,同比增加10311.33元,增长 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 54644.02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3733元,下降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4644.02元,占支出总预算 4.5 %,同比增加10861.25元,增长2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34008.7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4%,同比增加27878.88元,增长 2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016510.98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79559.75元,增长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716.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同比减少1920元,下降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781.8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 %,同比减少49760.87元,下降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2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同比增加4000.00元,增长6%。
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同比持平;
2.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同比持平;
3.其他支出12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同比增长4000元,增长6%。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06008.7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134008.78元,项目支出预算720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图书馆支出9255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5548.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是补充免费开放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610.0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6830.50 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732.2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5.事业单位医疗54644.02 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54644.0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21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10.00元,比2017年预算 减少170元,同比下降7.14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2210.00元,同比减少170.00 元,下降7.14%。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 0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图书馆预算单位的构成。
浦北县图书馆是文化体育广电局下属的事业单位,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图书馆本级构成,其中: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馆长室、副馆长室、采编室、外借处、过刊库、咨询室兼地方文献库、多媒体教室、财会室兼办公室、机房、综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浦北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浦北县图书馆支出9255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5548.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馆没有公务用车。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2018年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支出项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浦财通〔2017〕43号)要求,暂无项目列入预算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浦北县图书馆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