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情况,我局城监大队人员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经核查后,我局立即对饭店经营者进行约谈,指出其安装排烟管道已违反《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核查,该饭店的油烟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更多的执法人员,对县城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抑制县城占道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丢乱倒的行为,防止反弹,逐步实现“四个入”(即:固定摊点入室、临时摊点入市、垃圾入桶、车辆入位)的目标和长效机制。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对违规的问题,将联合执法力量进行整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