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
钦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开始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计划2023年9月份申请国家、自治区有关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评审、验收。浦北县作为钦州市整体中的一部分,所有考核指标均包含浦北县在内,需浦北县配合建设好各项考核指标。另一方面,浦北县“工业壮县、城乡美县、交通强县、旅游活县、科教兴县、项目富县”发展战略,也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态福利,从而实现“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富裕新浦北”的目标。为确保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验收,必需出台《浦北县配合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在2023年9月前完成并达标。
二、相关的政策依据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发〔2022〕7 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创建原则;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这部分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36个指标值,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第四部分为工作重点,共6条。主要针对我县存在不足,从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城镇村三级生态体系、通道绿化、森林生态服务体系、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资料档案6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第五部分为工作措施和要求,共6条。
浦北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