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浦北县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 遥 县长
副组长:黄玉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成 员:梁德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 彬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新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启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昌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明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 炜 浦北生态环境局局长
陆文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莫祝夏 县商务局局长
黄 平 县税务局局长
吴坤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彬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负责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组织全县上市业务的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的方式明确相关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合规、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本领域涉及企业上市(挂牌)的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工作的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制定和完善,推动政策落实,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发展。防范和处置资本市场风险;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处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四)领导小组成员因分工调整或工作变化需要变更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员单位联络员需要变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