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寨圩镇人民政府:
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县水泥厂采矿区土地确权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浦北县水泥厂采矿区土地确权工作小组。现将有关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蒋文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
副组长:黄华焕 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德东 县工信局二级主任科员
梁先锋 寨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 胡德章 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张 玲 县司法局司法干警
陈代畅 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股长
李明莲 县自然资源局确权股工作人员
包日礼 县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谢清华 县工信局干部
吴 伟 寨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二、主要职责、车辆安排及后勤保障
(一)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县水泥厂采矿区的土地纠纷调解、完善向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议的确权报告,佐证材料收集归档,协助县水泥厂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证等工作;
(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德东兼任;
(三)工作小组人员具体开展工作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0日,期间暂不再负责本单位的相关工作。其他时间根据确权工作需要,随时到位,直至确权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小组使用车辆由县司法局负责提供七座面包车。小组人员的下乡差旅、伙食补助费用,依据实际下乡天数各自回原单位报销。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小组要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切实发挥优势作用,扎实开展工作,尽快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小组人员要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尊重事实和坚持原则,绝不能发生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抽调人员的工作,认真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