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直线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2日
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8号)和《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浦政办发〔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实现学区内学校管理各有特色,建设“一校一特色,一区一品牌”学区,促使同一学区学校在教育理念、校园文化、德育活动、教学管理、发展规划、师资力量等方面协作探索,共建共享,交流合作,不断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差距,有效解决城镇“大班额”和城区“择校热”问题,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学校。
三、学区职能
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以德为首、教学为主、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为原则,努力创造有利于学区发展和师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同时,通过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推举选出学区长,在龙头学校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学区的职能优势。
一是发挥学区龙头学校指导职能。作为学区长学校,要为所辖学区学校改进工作出主意、谋思路、寻方法。一方面要指导学区成员学校认真领悟国家有关教育的大政方针,起上传下达作用;另一方面要立足校情,明确目标责任,理性定位,促进学校公平竞争,形成均衡发展的格局。
二是发挥学区协调职能。通过发挥学区长学校的主导作用,协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使教育教学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是发挥学区监督职能。通过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等对学区管理进行民主监督,实现学区政务、校务、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一方面通过对学区常规管理进行监督,规范学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学区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另一方面通过对社会和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重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是发挥学区考评职能。考评包括考核和评定两个方面,学区组织对成员学校校长的管理工作及教师的业务工作进行考评,同时积极培养学区优秀管理人才,为学区的长远发展做好准备。
四、学区管理
(一)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各学校法人不变,学校管理保持相对独立。学区长学校安排中层领导或骨干教师到分校(成员学校)任副校长或中层领导,对各分校(成员学校)的教育教学及质量管理负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评价上实行高度统一。教育集团可以在编制不变的条件下对教师进行对调交流,学区长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到分校(成员学校)担任教学工作,同时将分校(成员学校)教师交流至学区长学校进行锻炼成长。
(二)联盟学区
各学校法人不变,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保持不变,实行“一会四中心”管理机制。
1.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设立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即学区长)1名。学区长由学区内校长民主推荐产生或主体学校校长担任,每届任期二年,并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首届学区长由主体学校校长担任,各学区每半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校长联席会议。
(1)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制定学区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区内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共同发展;合理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切实做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等。
(2)学区长主要职责:组织召开校长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学区内学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有效开展;积极推进学区内学校的硬件、课程资源、师资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巡视学区内学校,研究解决学区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等。
(3)学校工作:落实学区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配合学区开展干部教师的培训、学习、交流,促进学区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配合学区进行教育教学等工作成效评估等。
2.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该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组成,设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1名,由校长联席会议推选确定。同时,可按学科特点建立学科研究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教育教学、教师学习、培训等活动,做到备课、教学、教师培训、课程与研究成果的学区共享,提高整个学区教师教学能力。学区内学校实行教师资源共享,开展校际教师交流、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活动。中心聘请优秀教师作为学科教学的指导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各学校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发挥校本课程的示范作用,实行特色课程学区共享、学校互补、共同参与,涉及课程的教材教案、资料、教具、课件可由学区学校共同使用。
3.建立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该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和政教处、团委、少先队负责同志组成,设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1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学区德育的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学区间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德育及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活动等,学区共享。
4.建立学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该中心由学区内各校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后勤负责人组成,设中心主任1人,由校长联席会议推荐产生,由学区长聘用,每届任期3年。
5.建立学区监管考评中心。该中心由学区内各校分管监管考评工作学校领导组成,设中心主任1名,由校长联席会议推荐产生,由学区长聘用,每届任期3年。
(三)城乡帮扶学区
学区内成员学校隶属关系、法人、财务、后勤、编制等现行体制不变。帮扶学校要加强对被帮扶的学校教学改革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培养等各方面的帮扶工作。
五、学区设置
根据我县实际,采用部分融合型形式、城乡帮扶形式、联盟形式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组建成学区。初中组建5个学区(帮扶形式1个,联盟形式4个);小学组建18个学区(联盟形式学区1个、城乡帮扶形式2个、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15个)。(具体学区设置详见附件2)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2018年7月)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试点的重要意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蓄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2月)
1.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解任务,明确实施进度,有序实施。
2.2018年秋季学期适时召开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交流推进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科学运转。
3.2019年秋季学期,总结工作经验、亮点,形成1—2个示范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成果的推广,扩大覆盖面。
4.县教育局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落实具体的日常工作,让学区管理工作开展能有序进行,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5.各学区进行自查,总结得失,整改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特别是好的经验要让之发扬光大,让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日趋成熟。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19年1月~2020年7月)
各学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县教育局要把学区试点经验主动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争取得到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工作成效。通过检查总结,为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为县域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全面而有成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把学区制改革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能。
(二)机构职能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导下,县教育、发改、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落实职责,切实把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负责学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拟制和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县人社局与县编办负责配合县教育局进行学区制改革教师岗位的设置、编制的核定,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学区制改革工作实施所需经费的投入,县发改局负责学区制改革项目建设安排等。
(三)经费保障。县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各学区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确保“学区制管理”改革积极稳步推行。
(四)师资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到师资队伍总量充足、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能够满足学区研究性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为切实顺利完成学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师资队伍保障。
1.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编办等部门要根据学区内各学校办学规模情况,核定各校教职工编制,优化岗位设置,及时配足配齐教职工数量。
2.县教育局、人社、编办等部门要加大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实现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流动。学区成员学校和学区长学校要相互派送一定数量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在学区长学校和成员学校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任务,接受学区长学校的培训和管理,促进学区成员学校共同发展。
3.县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学区教师队伍岗位设置,做到教师岗位设置结构合理,以调动学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同时学区选用人才讲求老中青结合,注重人才的引进,真正在师资上为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五)科研保障。各学区制定区域教研规划、目标,支持指导学区加强课程改革、课堂教学和教学方式的研究,提高区域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完善学区内教师教研和培训制度。建立学区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和观摩教学活动等,联合开展校本教研,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倡导重研讨、重实践、重反思、重合作的教研氛围,注重总结和推广学区教研经验,形成教研与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主体学校要充分发挥对本学区成员学校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强对学区成员学校业务指导,鼓励各学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通过优质课程资源网上共享、一体化网上教研和教师培训、开设网上活动育人课程等,实现教育动态、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
(六)加强督导评估。在县委、县政府组织协调下,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从县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抽调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评估小组,开展对学区制试点进行督导评估。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结合《浦北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浦政办通〔2017〕114号)要求,制定“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及细则,对各学区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把其作为全县义务教育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学校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在对学区进行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时,以学区的基础性建设、管理运行机制、牵头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成员学校发展及社会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实行评估。在对学区总校长、成员学校执行校长进行考核评估时,实行双重考核,既接受学区内考核,同时接受县教育局考核,前者作为后者的重要依据。对在开展“学区制管理”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学区、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学区设置列表
附件1
浦北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光宁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陈 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秋晓 县政协副主席
陈桂军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黄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广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 庆 县编办副主任
陈华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繁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丁兆球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吴永强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韦可明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陈铭广 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余 林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庞求学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广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铭广同志兼任。
附件2
学区设置列表
初中学区设置 |
||||
序号 |
学区名称 |
学区龙头 学校 |
成员学校 |
组建形式 |
1 |
张黄镇中 |
张黄镇中 |
石硧中学、安石中学、泉水中学、世聪中学、马兰中学 |
联盟形式 |
2 |
北通中学 |
北通中学 |
白石水中学 龙门中学 |
联盟形式 |
3 |
浦北中学 初中部 |
浦北中学 初中部 |
金浦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张黄中学、 寨圩中学 |
帮扶形式 |
4 |
第六中学 |
第六中学 |
福旺中学、官垌中学、 三合中学 、平睦中学 |
联盟形式 |
5 |
寨圩镇中 |
寨圩镇中 |
乐民中学、六硍中学、 横岭中学 |
联盟形式 |
小学学区设置 |
||||
序号 |
学区名称 |
学区龙头 学校 |
成员学校 |
组建形式 |
1 |
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 |
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县六小、县七小、浦中附小 |
联盟形式 |
2 |
金浦小学 |
金浦小学 |
江城街道辖区全部小学 |
城乡帮扶 |
3 |
第一小学 |
第一小学 |
小江街道辖区全部小学 |
城乡帮扶 |
4 |
石埇镇 中心小学 |
石埇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5 |
泉水镇 中心小学 |
泉水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6 |
安石镇 中心小学 |
安石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7 |
张黄镇 中心小学 |
张黄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8 |
大成镇 中心小学 |
大成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9 |
白石水 镇中心小学 |
白石水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0 |
北通镇 中心小学 |
北通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1 |
三合镇 中心小学 |
三合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2 |
龙门镇 中心小学 |
龙门镇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3 |
福旺镇 中心小学 |
福旺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4 |
寨圩镇 中心小学 |
寨圩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5 |
乐民镇 中心小学 |
乐民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6 |
官垌镇 中心小学 |
官垌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7 |
六硍镇 中心小学 |
六硍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18 |
平睦镇 中心小学 |
平睦镇 中心小学 |
辖区内全部小学 |
部分融合型教育集团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