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浦北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基本情况
全县总面积2521平方公里,辖15个镇、2个街道,共273个村委(社区),481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3万人。有中国香蕉之乡、红椎菌之乡、中华蜜蜂之乡的美誉,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恢复全国高考以来,我县三夺广西高考状元。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截至2016年,我县有幼儿园共25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4所,占64%;民办幼儿园93所,占36%。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占8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3所,其中城区7所,乡镇16所,村级18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3所。
我县有适龄幼儿52495人,在园幼儿44620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公办园就读幼儿数34550人,占78%;民办园就读幼儿数10070人,占22%,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5999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40549人,占91%。
至2016年底,我县有幼儿园教师共1827人,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数768人,公办幼儿园教师数1098人,在编教师数104人;民办幼儿园教师数729人,已购买社会保险的人数143人。幼儿园园长持证率31.9%,保育员持证率27%。
至2016年底,我县学前教育财政总投入4846万元,其中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共455万元。
(二)需求测算
1.3-5岁适龄儿童变化趋势
2012-2017年浦北县出生人口数
年份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出生人口总数 |
18202 |
17430 |
18720 |
19332 |
19761 |
20477 |
其中城区出生人口数 |
827 |
867 |
884 |
1010 |
1037 |
1242 |
其中镇区出生人口数 |
1554 |
1551 |
1424 |
1581 |
1655 |
1901 |
其中农村出生人口数 |
15821 |
15012 |
16412 |
16741 |
17069 |
17334 |
2.在园幼儿人数测算
根据我县到2020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总目标及分年度目标,测算在园幼儿人数。
2017-2020年浦北县在园幼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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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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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现状)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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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5% |
86.1% |
88.1% |
88.6% |
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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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学前适龄人口 |
5.2495 |
5.4352 |
5.5482 |
5.7813 |
5.9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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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幼儿数 |
4.4620 |
4.6793 |
4.8902 |
5.1213 |
5.3648 |
|
城区 |
0.3167 |
0.3315 |
0.3422 |
0.3492 |
0.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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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 |
0.8941 |
0.9701 |
1.0534 |
1.1238 |
1.1637 |
|
农村 |
3.2512 |
3.3877 |
3.4946 |
3.6283 |
3.8376 |
3.幼儿园建设需求测算 2017-2020年浦北县学前教育学位需求表 单位: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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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现状) |
2017年新增学位数 |
2018年新增学位数 |
2019年新增学位数 |
2020年新增学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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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85% |
86.1% |
88.1% |
88.6% |
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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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幼儿数 |
4.4620 |
4.6793 |
4.8902 |
5.1213 |
5.3648 |
|
城区 |
0.3167 |
0.0148 |
0.0107 |
0.0070 |
0.0143 |
|
镇区 |
0.8941 |
0.0760 |
0.0833 |
0.0704 |
0.0399 |
|
农村 |
3.2512 |
0.1365 |
0.1069 |
0.1337 |
0.1093 |
2017-2020年浦北县幼儿园建设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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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学位不足)。一是我县2016年全县适龄入园人数52495人,在园幼儿44620人,尚有7875名幼儿没有进入幼儿园就读。目前,我县幼儿园建筑面积仅约230154平方米,即生均5.2平方米,非常拥挤。到2020年,入园人数将高达53017人,园舍建筑面积更加严重不足。二是我县的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布局不合理,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2)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教师队伍数量严重不足,2016年我县有学前教育教师共1837人;二是教师队伍质量低下,镇村两级幼儿园的专业教师几乎为零;三是教师队伍相当不稳定,主要是待遇低。
(3)幼儿园保教水平参差不齐。我县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出现了“公高民低、县城高农村低”的现象,民办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仍然严重。
(4)我县民办幼儿园发展过于迅猛(持有办学证的93所,无证的126所,按人口比例居钦州之首),办园规模过小,办园行为不规范,设施设备简陋,营利性目的较强。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普及性目标
到2020年,我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数占比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77%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总数的78%以上。县城大型住宅小区配套要建有普惠性幼儿园,城区要有7所公办幼儿园,每个镇要有1-2所公办幼儿园,将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改扩建47所,全县要有4所以上的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2.建设性目标
2017—2020年,规划我县拟投资18981万元,新建、改扩建(含民办)幼儿园50所,建设面积达96320平方米。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4所,建设面积18720平方米;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6所,建设面积77600平方米。
3.管理规范性与管理体制机制目标
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拟出台《浦北县幼儿园常规管理办法》、《浦北县学前教育常规督导评估办法》、《浦北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评估指标》、《浦北县民办幼儿园年审评估标准》、《浦北县集团化办园管理办法》、《浦北县多元普惠幼儿园管理办法》,实行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建立学前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对多元普惠幼儿园的依法办园、规范办园,对其进行成本核算、限价收费、师资素质、保教质量、经费使用、普惠实效等进行考评。
健全对集体、民办幼儿园的考评和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其往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以及对无证幼儿园的引导和审批机制,加大对不达标幼儿园的整治力度。
4.结构优化目标
针对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现象,科学规划幼儿园布点,建立以“公办园为主、民办园为辅”的办学机制,调整幼儿园布局,对人口密集村落撤并或撤销不符合规划的幼儿园(班),建设成公办性质幼儿园。根据我县公办幼儿园没有普惠性幼儿园的情况,将连续4年争取全县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让群众得到实惠,公办幼儿园数量占比达77%以上,公办园就读幼儿数占比达78%以上。
5.质量提升目标
根据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保教质量的基础上,我县分别制订了一系列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县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如《浦北县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工作方案》、《浦北县幼儿园教师业务水平提升计划》、《浦北县幼儿园“手拉手”帮扶活动计划》等。到2020年,使我县幼儿园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切实提升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要有4所以上,钦州市示范幼儿园20所以上,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把示范幼儿园建设成为我县学前教育师资培训、职校幼师班学生实习和教育教研的基地;同时还根据我县各镇(园)的本土特点,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乡土文化幼儿园。
(二)年度目标
1.2017年发展目标
(1)2017年普及性目标
2017年,预测我县适龄入园幼儿54352人,入园人数达到46793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1%,公办幼儿园幼儿人数占比达79%,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9.2%。
(2)2017年建设性目标
我县规划改扩建16所村级公办幼儿园,改扩建面积2640平方米,投资约5620万元。
(3)2017年管理规范性与管理体制机制目标
2017年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计划开局之年。为此,我县出台《浦北县幼儿园常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镇村和持证民办园的办园行为;出台《浦北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评估指标》、《浦北县民办幼儿园年审评估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引导民办幼儿园向规范、标准、良性发展方向发展;出台《浦北县集团化办园管理办法》,发挥集团化办园的龙头园作用,推动加盟园快速发展,争取在这一年里跃上新台阶。
(4)2017年结构优化目标
我县规划改扩建泉水镇旧州小学等16所附属幼儿园。
(5)2017年质量提升目标
以我县教育局学前教育中心为全县保教业务指导中心,抽出我县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园长和骨干教师,对全县学前教育教师进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全员培训学习,领会《指南》精神,更新教育理念,同时制定 “手拉手”(强园带弱园、县城带农村)活动方案,做好《浦北县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工作方案》、《浦北县幼儿园教师业务水平提升计划》。福旺镇中心幼儿园迎接钦州市示范园复评,官垌镇中心幼儿园、泉水镇中心幼儿园和龙门龙腾双语幼儿园要申报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加强培训力度,计划派出园长、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级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至4642人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80%以上。
2.2018年发展目标
(1)2018年普及性目标
2018年,预测我县适龄幼儿55482人,入园人数达到48902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1%,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79%,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90%。
(2)2018年建设性目标
我县规划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面积14040平方米,投资约1875万元;改扩建12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面积20800平方米,投资约4434万元。
(3)2018年管理规范性与管理体制机制目标
2018年重点抓好公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重点规范村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明确幼儿园的目标,知道幼儿园的任务,突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工作,逐步消除“小学化”现象。提高队伍素质,开展幼儿园师德师风大讨论和师德师风演讲比赛活动,让每个教师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消除安全隐患,进行各种疏散、逃生演练。年内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整治,引领、扶持其整改达标后给予发证,逐步消除无证民办幼儿园。
(4)2018年结构优化目标
我县规划新建浦北县第二幼儿园、江城街道中心幼儿园、小江街道中心幼儿园等3所,改扩建张黄镇大坡小学等12所附属幼儿园。
(5)2018年质量提升目标
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提升保教水平,注重“一日活动皆课程”,在一日活动中要质量,发挥示范园和龙头园的作用,为其提供观摩学习机会,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知道一日活动的重要性。拟由县直金浦幼儿园申报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三合镇、大成镇、北通镇的中心幼儿园申报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外出参加培训的园长、教师人数要1000人次以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至5107人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85%以上。
3.2019年发展目标
(1)2019年普及性目标
2019年,预测我县适龄幼儿57813人,入园人数达到51213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6%,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78%,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90.1%。
(2)2019年建设性目标
我县规划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面积4680平方米,投资约560万元;改扩建18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面积30400平方米,投资约6492万元。
(3)2019年管理规范性与管理体制机制目标
2019年重点抓好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开展这两类幼儿园的常规管理的评比活动和互相观摩活动,使其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对无证办园的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引领、扶持其整改达标后给予发证,逐步消除无证民办幼儿园。
(4)2019年结构优化目标
我县规划新建张黄镇第三幼儿园,改扩建白石水镇五中小学幼儿园等18所附属幼儿园。
(5)2019年质量提升目标
在规范管理和向“一日活动”中要质量的基础上,开展村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区域和课程设置评比活动。拟由石埇镇、平睦镇的中心幼儿园申报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外出参加培训的园长、教师人数要1000人次以上。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至5326人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78%以上,学历合格率达85%以上。
4.2020年发展目标
(1)2020年普及性目标
2020年,预测我县适龄幼儿59570人,入园人数达到53648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1%,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达78%,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90%。
(2)2020年管理规范性与管理体制机制目标
2020年重点抓好无证办园的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同时引领、扶持其整改达标后给予发证,基本消除无证民办幼儿园。
(3)2020年质量提升目标
全面提升幼儿园各类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参加各级各类业务比赛和评比活动,进行评选“名园长”、“名教师”等活动。拟由乐民镇中心幼儿园和三合镇中心幼儿园申报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增至5558人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8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教育用地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意见》,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安排学前教育用地。教育部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点,将用地需求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学前教育用地指标,镇政府和需求学校及时办理土地相关手续,确保项目下达后能够实施。
(二)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经费投入、社会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和政府经费投入续年增长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健全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核编、补充、考核等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机制、奖补机制、退出机制,确保民办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建立学前教育督导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督导管理办法。
(三)调整和优化学前教育结构
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民办幼儿园为辅的发展原则,公办、民办同一盘棋,一齐抓。严格调控全县人口分布情况,把学前教育布局和义务教育布局相结合,严格根据卫计部门3—5周岁幼儿数进行测算,科学规划学前教育项目布点,确保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公办幼儿园占比。完成城区每3万人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每镇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1500人以上村建设1所公办性质幼儿园的任务。
(四)全面提升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保育和教学动态监管和掌控,全面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对县直幼儿园管理(含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根据《纲要》和《指南》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内涵提升。
对市示范幼儿的管理,根据《纲要》和《指南》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内涵提升,争创自治区示范幼儿园。
对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要求达到市示范园指标。
对村级幼儿园及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逐步消除“小学化”现象。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学前教育发展主要负责,领导组织研究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编制实施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调整,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基础设施,加强幼儿园准入及管理,提升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保教质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协调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学前教育。
发挥各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县学前教育(幼儿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住建和国土资源部门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规划和用地;财政部门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发改部门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同时核定教育部门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人员编制,保证学前教育管理人员的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堂指导和管理;宣传部门要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先进典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物价部门与财政、教育部门一起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二)调整和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提高城乡全覆盖率
根据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现象,结合国家全面开放二孩政策,通过调整、合并和新建公办幼儿园等形式进行科学谋划城区、镇区和村幼儿园的布局,把农村幼儿园建设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中要优先建设农村幼儿园,凡1500人以上的村要建一所公办幼儿园。
(三)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幼儿园多元化健康发展
坚持“以公办园为主,民办园为辅”的学前教育发展宗旨,对我县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分层次、分类别进行管理,促进民办园多元化健康发展。支持民办园加大投资,提升办园条件,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民办园发挥自身优势,挖掘自有资源举办特色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园健康发展。健全无证办园管理协调机制,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分步治理。按照“扶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对属地无证办园进行摸底调研,对有一定规模并达到相应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设立办学评估,并办理相关证照;对具备基本教学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进行规范,指导其加大投入,扩大资源,创造条件,限期达到标准;对不具备条件且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机制。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的成本核算、教师待遇、收费管理、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严格管理,规范和引导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教育厅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给予补贴,鼓励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依据本地特点、办园质量等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机制。
(四)多渠道保障学前教育各项经费落实
1.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政府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保障学前教育项目如期完成;确保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好学前教育在编教师工资,足额划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2.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成本不断加大,要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加强管理,给予各类幼儿园收费指导意见,纠正民办幼儿园随意乱收费现象。
(五)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逐步配齐学前教育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要求,逐步增加幼儿园编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基本配足公办幼儿园教师;聘任优秀的学前教育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幼儿园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
2.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地位和待遇。根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建立教师工资逐年增长机制。
3.进一步完善教师(保育员)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准入,着力提高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和保育员持有保育员资格证的比例;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实行自主聘用、合同管理方式管理好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
4.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制定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对学前教育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依托“国培”、“区培”以及市级培训,让全县学前教育教师有机会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同时做好县级暑假大规模集中的专业技能培训,平时跟岗学习和园本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培养名园长、名教师,从而带动全县学前教育教师整体素质的大提升。
(六)实施动态监管,提升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1.宣传科学育儿理念。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倡导科学育儿理念,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继续探索建立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城乡结对帮扶等机制,提高每一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优质办园,鼓励民办看护点提高办园水平,向规范幼儿园迈进。逐步缩小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之间、县城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之间的质量差异,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学前教育实践指导。总结学前教育发展的实践经验,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加强对幼儿发展水平的观察和分析,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保教模式。引导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展“一日活动”的研究与实践,杜绝“小学化”“学科化”倾向,实施快乐启蒙教育。
4.推广办园新模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试点办法》,鼓励支持“民办公助”等办园体制改革,在公办园派出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稳步推进我县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继续推进“名园加新园”、 “名园加弱园”、 “名园加农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在原有的4个集团化办园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继续申报集团化园试点,让更多农村薄弱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名园的带领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批“自主发展、内涵优质、服务面广、群众认可”的品牌学前教育集团,向公平教育目标迈进。
5.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以镇为单位划分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学前教育业务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着力解决各类幼儿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顺利发展。
附件:1. 2017-2020年学前教育项目规划负责人联系表
2. 浦北县新建幼儿园规划信息表
3.浦北县改扩建幼儿园规划信息表
4.浦北县(区)改善办园条件规划信息表
5.浦北县(区)扶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规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