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钦人社发〔2020〕134号)和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规定,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浦北县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提交的申请2020年第二期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拟给予该期培训班41名学员核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金额柒万叁仟捌佰元整(41人×1800.00元∕人=738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我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
地址: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777-8217776 邮编:535300
附件:申领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