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广西晟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等2家公司提交的申报 “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拟给予广西晟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核拨“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为柒万元整(140人×500元∕人=70000.00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我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
地址:浦北县人社局四楼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777-8217776 邮编:535300
附件:1.《浦北县2021年1月份第六批企业申报“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汇总表》
2.广西晟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