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浦北县南洋大酒店有限公司、浦北县美玉瓷业有限公司、浦北县华宇烟花厂、浦北县北越木业有限公司、浦北县名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浦北健展置业有限公司、浦北县寨圩镇信达加油站、浦北县粤桂物流有限公司越州大酒店、浦北县弘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县昕桐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浦北寨圩镇连胜印花厂、广西绿宝石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浦北县安寨糖业有限公司和浦北东盈木业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提交的申报 “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拟给予浦北县南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核拨“以工代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为肆拾柒万叁仟元整(946人×500元∕人=473000.00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我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无论以何种名义反映,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
地址:浦北县人社局四楼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777-8217776 邮编:535300
附件:1.《浦北县2020年12月份第五批企业申报“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汇总表》
2.浦北县南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