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网上办理中(初)级职称认定等事项的通知》(钦人社发〔2019〕44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决定对我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从2019年6月起,县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统一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gxrczc.com)实行网上办理,不再进行线下办理。网上办理操作指南等详见附件。
二、网络系统操作步骤
(一)个人注册登录方式。个人注册帐户(网址:http://my.gxrczc.com),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提交材料。
(二)个人所在单位注册登录方式。个人材料提交后,个人所在单位需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没有帐户的先注册再登录(网址:http://dw.gxrczc.com)。
(三)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注册登录方式。个人和单位按要求完成操作后,由各行业主管或档案托管部门登录该系统,并按系统提示操作办理有关事项。没有帐户的先注册再登录(网址:http://dw.gxrczc.com)。
人事档案委托浦北县人才市场管理的申请人,个人的相关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后,须提交浦北县人才市场审核,再提交浦北县职改办。
三、电子签章使用要求
个人所在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须按系统使用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电子签章(按系统提示操作办理),签章录入成功之后方可办理以上事项。
四、业务办理的相关事宜
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实行分级管理,浦北县职改办负责初级职称相应业务的办理,钦州市职改办负责中级职称相应业务的办理。
(一)中、初级职称认定办理
按操作系统提示步骤和管理程序,直接在系统完成材料提交成功后,个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应按相应管理权限职责及时登录系统,办结相应业务事项。
(二)中、初级职称重新确认办理
各单位或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在完成系统提交材料操作成功后,须及时将申请人原取得的职称证书统一收集送至经办的市或县职改办。
(三)中、初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原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遗失作废声明,不需再采取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布,而是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系统操作提示完成提交办理。(注意:如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时间不足,该系统将自动禁止提交材料操作。)
五、受理流程、时间
(一)中级受理流程:个人网上申报→单位网上审核→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网上审核(县人社部门职改办网上审核)→市职改办网上审批。
初级受理流程:个人网上申报→单位网上审核→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网上审核)→县职改办网上审批。
(二)受理时间:中级每年5-8月;初级每年6月-10月。
联系电话:0777-8318025
联系地址:浦北县职改办(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六、《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办理流程〉等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钦人社发〔2017〕419号)同时作废
附件:1.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网络系统操作指南(个人版)
2.中(初)级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网络系统操作指南(单位/主管部门版)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