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学区制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
2.推动教学研究工作高效良性发展。
3.有利于教育体系的内部联系和层次优化。
二、学区制管理为优秀教师搭建交流和共享平台
学区制管理推进校际间的联盟共进,将义务管理基准单位从学校转变为学区,有利于合理分配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有限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良性发展。学区制改革主张学校布局上各学区都有优质学校,学区内教育管理部门配置的硬件资源可以充分共享,新课改的教育资源也能得到充分流动,使优秀教师有了一个交流和共享的平台,为薄弱学校输入了优质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方法。
三、学区制是推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区制管理能够促进学校生源数量的基本均衡,有效杜绝大校额和大班额现象,便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可以说,“学区制”入学为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奠定了基础。它包含几层含义:
1.建立均衡发展的机制,即学区内校际间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机制。
2.建立学区内干部、教师轮岗交流的机制,使教师的身份更加灵活,实现人才的顺畅流转。
3.建立优质品牌共享促结构化发展的新体制。此外,还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招生制度、学区内的评价机制、督学责任制度以及对学区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等。
四、学区制管理的职能
学区作为县区级教育管理部门与学校之间的纽带,加强了教育体系之间的内容联系,有利于细化教育管理工作,为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教育政策的传达提供了新一级媒介。为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统筹管理提供了便利。教育管理部门不参与具体的学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给予学区充分的自主权,放权各个学区自主制定适合学区发展的政策。而管理部门自身只负责各学区的划分和调度,督导学区日常工作的进行,检测教育教学质量。
五、发文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
2.《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8号)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pdf
附件2:《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7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