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心小学、中学,县直属学校:
现将《浦北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5日
浦北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24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及《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招考委〔2021〕9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科教兴县的整体部署,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我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高度关注留守儿童,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脱贫户、边缘户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努力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利,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切实保障每一位持残疾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优待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县城一年级学生入学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合理划分学区,坚持就近统筹入学:“学区户籍保证入学、房产户子女有序入学、经商务工子女统筹入学”,即在户籍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确保全部入学;在满足户籍报名人数后有空余学位的,将安排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儿童少年入学;如此类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采取房产证取得的先后顺序的办法进行确定;进城经商、务工家庭随迁适龄子女先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县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统筹安排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各镇(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新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县城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见附件10)。
实验小学学区范围:东面以西滨路为界,南面以浦北中学初中部南侧围墙、公路局(越秀路中)为界,西面以越秀路为界,北面以八一路、六一路东段(文化路口止)、文化路以东、民兴路至新平路口(入商业街路口)为界。
金浦小学学区范围:金浦路以南(县第八小学部分除外),207省道以西,南至木麻根东信汽车城为界以北;越州大道以南,越新路以西。
县第一小学学区范围: 东面为六一路至西滨路以北, 南面为新平路以北, 西面至越秀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北面从六一路、八一路以北沿解放路北至越州人家小区(含冠越·森海名邸小区)。
县第二小学学区范围:东至新兴路与东风路交界处,南至东滨路与新兴路为界(不包括枫木坪),北至马江桥(东方丽园小区、那白岭、头山、庙屋岭、六龙、平风坡一带)。
县第三小学学区范围:东至竹一队(马江河),南至仓屋队(越州人家小区附近),西至甜竹麓队(第三中学附近),北至叉路口(平马红绿灯处)。
县第四小学学区范围:东至民兴路与三合路交界处,西至大岭麓等自然村,南至新平路及新田坪、田山等自然村,北至大麓、秦屋等自然村。
县第五小学学区范围:平马社区辖区及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
县第六小学学区范围:东至北河社区辖区,南至城市名园小区、县人民法院,西至越新路以东,北至浦北中学初中部南侧围墙。
县第七小学学区范围:青春村委辖区以及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
县第八小学学区范围:南亚国际、榕桥阳光城小区、奥园小区、益海现代豪庭小区、碧桂园小区、容桂新浦时代小区、容桂华庭小区、学府壹号小区、金浦御品小区、天隆万象城小区等。
县第九小学(文山小学)学区范围:文山社区辖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
浦北中学附属小学学区范围:平六村委辖区,枫木坪村、塘冲角村、廉租房小区,东风路与新兴路交界处至公猪脊森林公园以及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
金沁小学学区范围: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
2.新生入学须知
(1)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31日,共2天。
②报名地点:按照学区生源划分范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③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支援湖北省医疗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高层次紧缺人才(组织部出具证明)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本系统相关证明1份;
户口在学区内的常住人口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在县城学区内购房居住满一年的随迁适龄子女:须提交户口簿、居住房产证明、一年以上用电用水费用凭证(起止月各1张)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县第五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只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所属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属进城经商的,须提交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地址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属进城务工的,须提交户口簿、连续务工1年(截止2021年6月30日)以上证明(即由人社劳动部门认可且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人社局出具的“五险(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金”中的至少三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银行工资卡收入流水账单或工资表册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注意事项
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上报县纪委监察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户籍和房产权证在2021年6月30日后取得的,如果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无法安排的,则安排回原籍入学;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如果对照入学条件,发现在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的,视为住址无法确定,统一作为调配生统筹安排;
已经入学就读的儿童,不得重复报读同一年级(即不得留级)。重复报读同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学校,按正常升级就读;
所需报名材料,必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原件当场验证后归还。
3.县城中学七年级报名工作。
浦北中学、金浦中学、浦北县第二中学、浦北县第四中学,以县城作为一个整体片区,由学校按区域拟定七年级新生名单;浦北县第三中学、浦北县第五中学按所划定的服务片区拟定七年级新生名单。新生名单报县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共2天(具体以各中学入学通知的报名时间为准)。
4.各镇(街道)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由中学印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安排入学。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要配合好各中学做好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按时收到入学通知书并安排好入学。
5.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向招生对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向招生对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按《2021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钦招考委〔2021〕 9号)执行(见附件11)。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镇乾 副县长
副组长:陈 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 员:宁永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有德 县督查考评办主任
黄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基亮 县教育局局长
何 波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立岩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石春梅 县政协代表、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张 艺 县直机关代表、县人社局副局长
农恒参 县直机关代表、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兴光 县直机关代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艳燕 县党代表 浦北中学副校长
张莹莹 县直机关代表、县委编办干部
米光用 县社会人士代表 浦北县广源责任有限公
司总经理
张惠成 退休干部代表(原浦北县第二职业技术学
校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批准申请报读服务范围县城学校招生名册,并实施全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陈基亮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
各中小学成立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招生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招生时间安排合理、招生步骤清晰准确、招生范围公布详细全面。
(二)建立预警制度
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要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杜绝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严格执纪问责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政策宣传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史增信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提振“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的精气神,主动与社区(村委)对接,走进适龄儿童少年家中进行政策宣传,给幼儿园大班和小学毕业班家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学校质量提升成果。要大力宣传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情况表
2.2021年秋季学期各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情况表
3.2021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新生入学安排情况表
4.2021年秋季学期部分中学七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
5.浦北县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6.浦北县2021年秋季各初中普通高中送生任务分配表
7.浦北县2021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规定
8.浦北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规定
9.浦北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
10.浦北县2021年县城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11.钦招考委〔2021〕9号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1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