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钦州市第一中学600分、钦州市第二中学644分、钦州市第三中学555分、灵山县灵山中学618分、灵山县新洲中学572分、浦北县浦北中学566分。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
索引号 | 11450722008120373G/2020-09009 | 发布机构 | 浦北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我市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钦州市第一中学600分、钦州市第二中学644分、钦州市第三中学555分、灵山县灵山中学618分、灵山县新洲中学572分、浦北县浦北中学566分。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