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钦州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钦教基教〔2020〕78号)文件精神,实现高中阶段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目标,现就我县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任务
按照钦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计划,下达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3600人。其中,中职全日制招生计划2300人(其中,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招生计划450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130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全日制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非全日制招生对象为:返乡农民工、青年农民、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士兵、进城农民工、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人员、下岗轮岗职工以及农村妇女等群体,年龄在18—45岁。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
各学校务必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承担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和秩序的责任。为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桂军局长任组长,黎亦辉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职成教股、人事股、基教股、考试中心、督导室等股室有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增华股长兼任,副主任由陈棠盛副股长兼任,统筹协调全县中职招生工作。由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二)落实任务
1.各学校要根据当地生源的情况将县教育局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解具体落实到各学校中层领导及班主任,继续坚持往年的好做法并逐步加以总结完善,加大行政组织力度,切实做好组织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责任,形成“政府组织、教育主责、学校联动、镇村参与”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政组织实施工作机制,积极承担好输送生源的任务(具体详见附件1、3)。
2.各中学务必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梦,落实贫困生100%升学帮扶责任,积极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职校,坚决完成下达指标任务。职校根据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职业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3.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挖掘办学潜力,提升办学实力,改善环境,加强技能训练,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巩固并扩大办学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
(三)明确责任
1.各学校校长是所在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及早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动员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合理引导分流学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2.县一职校校长是其本校招生的总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要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招生工作方案,提早谋划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县教育局机关参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情况督查安排表》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片区领导带领干部职工负责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督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切实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把握好招生宣传的时段,注重宣传的针对性。
1.认真配合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讲明讲清讲透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就业前景,各校一律不得将未经县教育局核准备案的县外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向学生公布发放,并且不得进入我县中学进行宣传。
2.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免学费、高职对口招生规模、本科对口招生、直升大学等政策措施。学校建全有以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资助为主、校内助学金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凡取得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均可直接免除学费(1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凡取得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如下人员:①持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②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家庭子女;③残疾学生;④孤儿及事实无人供养救助学生;⑤城镇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共享受2年4个学期共6000元/人的助学金资助;⑥烈士家庭子女;⑦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⑧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⑨家庭经济困难归侨子女和其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⑩建档立卡(2014、2015年退出户)学生;⑪涉农专业学生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受2年4个学期共2000元/人的助学金资助。
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材料。①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其他类别的学生,请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五份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五份(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号页+学生本人页)。
(3)奖学金:凡取得全日制正式学籍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级6000元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2000元的奖学金。
(4)其他资助:①家庭经济特困或身体残疾的学生有还可享受相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和学习资助。②在广西扶贫信息网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浦北县一职校并取得录取通知书的贫困生,经审核无疑,每生每学期可享受1500元的“雨露计划”补助,共享受3年6个学期9000元/人的资助。)。
3.积极宣传我县的办学成果和毕业生就业成才典型,要突出宣传职教中心的建设规模、标准化校舍、师资和设备,特别大力宣传2019年我县一职校直升本科131人,考上高职962人,本科比往年增加了39人,排名全区中职升本第一名,高职高专每年升学率达100%。
4.增强宣传工作的紧迫感,通过召开学校行政会、教师会、宣讲团动员会、毕业班学生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就读职校的优势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学生和家长人人皆知,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分流初中毕业生报读职校。
5.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摸底和动员工作,走村串户,深入学生家庭,逐个落实学生去向,明确分流对象,并做好登记造册。做到早发动,早就读,早日完成送生任务。
(五)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强化绩效考评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的七项规定》(桂教职成〔2009〕38号),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坚决查处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各学校不得向县外中职学校和有关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准向外推荐学生。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或教职工,一经查实,将会同监察、检察、反贪部门进行严肃查处,涉及贪污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由县教育局职成教股牵头深入各学校进行督查(举报电话:县纪委:8212244,县教育局人事股:8215370)。
2.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县教育局将中等职业学校送生任务列入2020年校长绩效工资考评指标,占分额达到20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在中职招送生过程中,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学生严重流失,送生任务不完成的相关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按完成任务比例计算校长绩效工资得分,并取消校长及所在单位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必要时坚决对有关单位和校长进行问责。
四、招生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组织报名阶段
县一职校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报纸和广西职业教育网、浦北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招生宣传。在整个宣传发动过程中,按要求派出招生工作小组到校宣传,并把报读职校学生的信息收集好,按要求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保证及时建立学生档案。
各中学要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学生报读职校,在中考前做好学生预交费和填报志愿的工作。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务必在2020年6月20日前收集好在职学历教育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注:往年已上交录入注册的,不能再重复上送)上交局职成教股,以便及时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成人在职学历教育实行免试入学,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后即取得学籍。采取学分制、学分银行、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允许学员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学完规定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成人在职学历教育的学生学籍保留6年)。
各学校要做好招生统计工作。加强招生工作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招生数据和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效率。从6月1日至8月23日期间实行招生日报制,招生进度信息在办公网发送到县一职校。
(二)组织学生入学阶段:2020年8月下旬
县一职校要根据实际,认真做好迎接新生入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把工作做细、做实,使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各中学也要大力协助做好送生工作,班主任跟踪协助管理,配合职校稳定生源,确保学生在10月中旬录入中职招生学籍系统。
附件:1.浦北县2020年各中学送生任务计划分解表
2.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专业招生计划
3.浦北县2020年成人在职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解表
4.浦北县2020年成人在职学历教育招生专业计划及报名卡
5.2020年九年级学生分流意向承诺表
2020年5月29日
附件2: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专业招生计划.docx
附件3:浦北县2020年成人在职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