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北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浦政信公开办发﹝2018﹞11号)精神,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长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建立了局办公室进行综合协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工作职责,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建立了《浦北县环境保护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浦北县环境保护局办文办会“五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拟订文件公开属性,并按照文件公开属性公开文件。公开前填写《浦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部门)》,经局领导批准后,在广西浦北网和广西浦北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开,做到有制度可循,该公开的在领导批准后均公开,不予公开的保密性信息一律不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在广西浦北网和广西浦北政务公开平台上分别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我局做到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设立有专门网络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广西浦北网(http://www.gxpb.gov.cn/)和广西浦北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pb.gov.cn/),或到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发文或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各镇(街道)、各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抓好我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自治区环保厅上级领导单位报送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 39 号)和钦州市委办、政府办《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16〕 50 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发布的信息均是真实可靠的、完整的信息,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涉及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2条,发布部门工作动态53条)。我局所形成的政府信息,凡需公开的,均按要求在形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及图书馆等3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向社会公布。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无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免费提供环保信息公开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