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石冲镇东峰猪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722MA5LPIYJ6E
地址:浦北县石冲镇文昌村委岭岗铺
法人代表:庞衍东
联系人:庞衍东
联系电话:1807079☆☆☆☆
2019年3月15日和19日,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你猪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猪场已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2018年10月开始,浦北县石冲镇东锋猪场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不按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规定处理养殖污水,擅自设置管道将养殖污水通过猪场东向一无防渗设施的渗坑内排放,该渗坑面积约6000平方米。现坑内已排满养殖污水。据水样监测,所排污水污染物氨氮为134 mg/L。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现场勘察记录
2.调查笔录
3.现场调查取证视听资料
4.被调查询问人庞衍东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示意图
6.监测报告
7. 浦北县石冲镇东峰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
8. 浦北县石冲镇东峰猪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你猪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渗坑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猪场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拆除所有非法排污管道,消除污染。请你猪场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我局。
我局将对你们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未依法停止排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日处罚金额以我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为准。
你们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钦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浦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