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政务公开、对外接待、机关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环保系统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行政体制改革。
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局的行政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