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浦北县司法局江城司法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以及相关文件收悉。该项目已经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浦北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基层政法机关执法环境的需要,依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原则同意浦北县司法局江城司法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浦北县司法局江城司法所项目(项目代码:2109-450722-04-01-198397)。
三、项目建设地址:浦北县江城街道(浦北县司法局旁)。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0㎡,新建司法所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300㎡,配套水电安装、消防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司法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300㎡,占地面积150㎡,共2层。其中,办公用房5间,面积为78.75㎡;值班室1间,面积为15.12㎡;会议室1间,面积为47.25㎡;其余面积为158.88㎡。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六、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建设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63.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9万元,预备费用3.5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为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配套、业主自筹及其他资金。
八、请据此批复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严禁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举债建设的规定,项目初步设计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意见表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821223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8212987)
2022年1月7日
附件:
招标事项意见表
项目单位:浦北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浦北县司法局江城司法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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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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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 标 |
部分招 标 |
自行招 标 |
委托招 标 |
公开招 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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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钻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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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 |
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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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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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90 |
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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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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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 |
情况说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7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及《浦北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浦财采〔2021〕7号),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3.90万元,不超过400万元,可以不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低于300万元,可以不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