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龙门高明安置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以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有效地提升并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浦北县的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县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同意建设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龙门高明安置区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1-450722-04-01-128568)。
二、项目建设地址: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小区内新建排水、排污管道2.5公里,供水管1000米,挡土墙2500平方米、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
四、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规划总投资1287.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6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57万元,预备费用117.06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龙门高明安置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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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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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 标 |
部分招 标 |
自行招 标 |
委托招 标 |
公开招 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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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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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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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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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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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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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87.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3.02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其建安工程达到公开招标条件,要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安装工程可不进行招标。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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