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龙门高明安置区项目立项的申请》以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有效地提升并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浦北县的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县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同意建设浦北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龙门高明安置区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1-450722-04-01-128568)。
二、项目建设地址: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小区内新建排水、排污管道2.5公里,供水管1000米,挡土墙2500平方米、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87.6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五、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