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浦北县公安局局机关及小江派出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浦北县公安局局机关及小江派出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警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居住条件,保障我县安全长效治理。同意建设浦北县公安局局机关及小江派出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8-450722-91-01-029917)。
二、项目建设地址:浦北县小江派出所大院内西侧及县公安局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025.6平方米,共建设123套公租房。其中:1.在小江派出所大院内西侧建设一幢公租房5层,共25套,用地面积169.46平方米,建筑面积870.24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绿化设施等;2.在县公安局北侧建设一幢公租房7层,98户,用地面积439.56平方米,建筑面积3155.3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绿化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5.2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1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88万元,预备费46.9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进行工程招标工作,并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浦北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浦北县公安局局机关及小江派出所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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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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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 标 |
部分招 标 |
自行招 标 |
委托招 标 |
公开招 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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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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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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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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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85.2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规定,其工程勘察、其他费用(项目用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环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等前期费用)等没有达到公开招标条件,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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