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7号)、浦人社发〔2020〕8号、钦市财农〔2020〕84号等文件要求,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对象是从本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含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中(含已脱贫户、未脱贫户)选聘,不得从正在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中重复聘用。
我办经过宣传发动,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提出申请和资料、村委和帮扶干部核实并经镇(街道)初审、县人社局和县扶贫办审核,现将扶贫公益性岗位乡村道路维护员11、12月补贴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1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对资助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浦北县解放路政府大院扶贫办,联系电话:0777-8212599、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