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2020年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钦人社发〔2020〕48号)《浦北县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浦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管护村屯道路,促进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扶贫公益性岗位(护路员)补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将原来管护每公里800元/年,调整为管护每公里300元/月,每人管护公里数不能超过3公里,并相应调整工作量及工作时间,调整时间从2020年6月1日起。
二、做好在岗人员的岗位安排及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要认真履行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实行实名实时签到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考勤登记工作。同时,每月至少集中一次在岗人员进行工作纪律强调,明确岗位职责内容,确保在岗人员管理到位、职责明确、要求清楚。
三、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建立完善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包括岗位开发管理的上级文件依据、在岗人员花名册、公示照片、工作考勤登记情况、工作照片、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材料,形成一村一档、一镇一档。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岗位开发工作相关材料报送及正式聘用上岗。2020年3月份签订的有关护路员协议书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五、及时报送材料
各镇(街道)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公示照片、附件2、附件3、附件4、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贫困户信息表(以上材料为纸质材料,附件4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三份,径送县脱贫攻坚信息宣传办,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0777-8330123、8213919,电子邮箱:pbtpgj8213919@163.com。
6.浦北县村级扶贫公益性岗位(护路员)2020年X月份在岗情况审核表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