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7号)、浦开办发〔2020〕4号、钦市财农〔2020〕21号、浦开办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交通补贴”补助对象是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我县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
我办经过宣传发动,由外出区外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提出申请和资料、村委和帮扶干部核实并经镇(街道)初审、县人社局和县扶贫办审核,现将申请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7月17日-7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对资助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7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浦北县解放路政府大院扶贫办,联系电话:0777-8212599、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