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扶贫开发计划。
2、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的规划和计划。
3、负责提出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协调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扶贫开发状况的监测和统计。
5、协调、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县直机关定点挂钩帮扶责任制;负责区内外扶贫协作,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资助等事项的管理。
6、负责指导、协调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小额信贷扶贫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工作。
8、负责对全县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9、承担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1、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
(二)机构设置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的部门决算由本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我办本级部门决算的职能部门包括: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综合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共 2 个,分别是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523.38万元,同比增加2637.61万元,增长33.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488.23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056.67 万元,增长41.23 %,主要原因是:中央、自治区、市、县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加。
2.其他收入10.23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减少 419.53万元,下降97.62 %,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级横向拨款的县级往来资金及盘活资金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 24.92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47万元,增长1.92 %,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增加。
(二)支出总计10523.38万元,同比增加2637.61万元,增长33.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7.59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在职干部职工计缴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97 万元,增长51.38 %,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在职人员,需要单位缴交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同比增加1.56万元,增长41.27%,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在职人员,需要支付单位部分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9.02万元,主要用于“润心励志振兴乡村”宣传的课件评选、制作及宣讲金牌课件等宣传费用支出。同比增加9.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润心励志振兴乡村”项目,增加了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10461.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保证机关日常正常运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扶贫攻坚领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生产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同比增加2619.26万元,增长33.40%,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扶贫攻坚领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生产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支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造成对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54.51 %,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在职人员,使住房公积金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5.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22 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48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9.11万元,项目支出 10378.79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发放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
4.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5.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
6. 行政单位医疗 5.34 万元,为本办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02万元,主要用于“润心励志振兴乡村”宣传的课件评选、制作及宣讲金牌课件等宣传费用支出。
7. 行政运行19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6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日常办公经费项目支出。
8.农村基础设施526.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硬化、绿化、桥梁建设支出。
9.生产发展6862.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贫困户生产发展支出。
10.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673.35万元,主要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贫困户贷款贴息支出;
11.其他扶贫支出2091.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贫困户补助支出、其他扶贫日常运转等项目支出。
12.住房公积金 4.45 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1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5.72 万元,支出决算 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88万元,下降13.3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9.55%。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等相关人员到我办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活动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15个批次、共计 175 人,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等相关人员到我办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活动等稍微有所增加,所以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有所增长。
(三)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 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同比减少1.03万元,下降20.48 %。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用、车用油及过桥过路费等。
2018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 1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从严控制公车使用,费用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12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32.93万元,降低78.3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与项目工作经费分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与项目工作经费混合一起使用,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车辆 1 辆为应急保障用车 1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