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浦北县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三部分:浦北县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扶贫开发计划。
2.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的规划和计划。
3.负责提出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协调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县扶贫开发状况的监测和统计。
5.协调、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县直机关定点挂钩帮扶责任制;负责区内外扶贫协作,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资助等事项的管理。
6.负责指导、协调异地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小额信贷扶贫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规划、协调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工作。
8.负责对全县外资扶贫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9.承担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
本办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股、财务室、培训组等共5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我部门编制总数为10人 ,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1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3 人。具体情况如下:
1.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编制人数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 4人,在职未入编1人,实有退休人数3人。
2.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所属二层机构)编制人数6 人,编制内实有人数6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第二部分: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含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957,360.58元,同比增加37,593,704.73元,增长2756.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57,360.58元,同比增加37,593,704.73 元,增长2756.83%。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10名政府购买人员:四是增加了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0万元(2018年的2650万元预算指标没列入本办2018年的预算):五是增加了县统筹的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万元(2018年的500万元没有列入本办2018年的预算)等,使收入预算总体大量增长。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8,957,360.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560.5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1%,同比增加174,904.73元,增长19%;项目支出37,861,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19%,同比增加37,418,800.00元,增长8446.6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10名政府购买人员:四是增加了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0万元(2018年的2650万元预算指标没列入本办2018年的预算):五是增加了县统筹的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万元(2018年的500万元没有列入本办2018年的预算)等,使支出预算总体大量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农林水支出预算38,683,69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9.3%,同比增加37,538,499.00元,增长3277.9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53,217.38元,占支出总预算0.39%,同比增加23,668.85元,增长0.1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8,181.28元,占支出总预算0.12%,同比增加3,723.12元,增长8.3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2,271.92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同比增加27,813.76元,增长62.5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95,560.58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1%,同比增加174,904.53元,增长1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9,736.5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17%,同比增加167,704.73元,增长19.9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824.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3%,同比增加7,200.00元,增长9.16%。
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2,271.9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66%,同比增加27,813.76元,增长62.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7,861,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19%,同比增加37,418,800.00元,增长8446.6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861,8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7,418,800.00元,增长8446.68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957,360.5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5,560.58元,项目支出预算37,861,8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821,890.00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1,8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11名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48,181.2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72,271.9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其他扶贫支出37,030,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县统筹的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老促会工作经费,编纂《浦北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213.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409.0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生育保险。
8.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988.2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失业保险。
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606.8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工伤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办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7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000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870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870元,同比无增减。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15000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5000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市、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我办本级及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构成,其中:
纳入我办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主任室、副主任室、办公室、综合股、财务室、培训组。
纳入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是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
(二)本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821,890.0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我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1辆);浦北县扶贫信息培训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办2019年无重点项目列入预算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