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14号)、《浦北县关于对边缘户实行扶贫政策差异化扶持的实施方案》(浦扶领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请补助工作,让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得到精准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浦北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和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学生。
二、申请时间和办理流程
(一)申请时间:2020年9月6日—9月16日
(二)办理流程
1.各镇(街道)、县直(含直线驻县)各单位,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并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于9月13日前送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所在村委。
2.村委审核汇总名单填写《XX镇(街道)XX村委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附件3)、《XX镇(街道)XX村委在校就读的边缘户学生汇总表》(附件4),相关人员(村支书或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签字盖章后在9月15日前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于9月16日前汇总各村委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名单(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发送pfbpx4808@126.com,收集各村申请纸质版材料(就读确认书和广西区内农商行卡或存折账号复印件)及相关汇总表(附件3、4原件)报县扶贫办。
4.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
5.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10月30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户一卡(折)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各驻村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与贫困户及边缘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贫困户及边缘户家庭子女读书情况,向符合申请补助的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进行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宣传。
(二)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帮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履行“一帮一联”责任,通知每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及时做好申请补助工作,确保应补尽补。因宣传、帮扶干部申请补助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错失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将追究相关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县扶贫办联系,联系人:陆文强,联系电话:0777—8212599。
浦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6日
1.2020年秋季学期贫困户及边缘户学生(含本科和大、中专生)申请“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流程.docx
3.XX镇(街道)XX村委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xlsx
4.XX镇(街道)XX村委在校就读的边缘户学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