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43号)和《浦北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越州行”活动的通知(浦安委办〔2020〕13 号)》,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八进”、“七五”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我局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现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浦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成立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
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坚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 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盛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宝才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易小董 副局长
成 员:高 潮 办公室主任
胡振英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股长
黄璐莹 人事教育股股长
陈 伟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龙运东 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负责人
李 云 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高广南 应急指挥和灾害管理股负责人
覃世才 综合协调股负责人、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开展协调我局安全宣传“五进”相关工作。
三、活动目标
各责任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安全宣讲团”五进(具体分工见附件1),开展巡回演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宪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做好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股室、各干部职工按照《浦北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分工表》开展宣讲工作。
第二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按照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五、活动内容和任务
采取宣讲形式,第一阶段的具体任务见附件1,第二阶段由各责任股室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负责各类宣传资料定制和印发,负责局办公区域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宣传。
(二)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负责拟定宣讲方案,负责办证窗口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各类警示教育视频播放,配合各责任股室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宣讲活动,做好“五进”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五进”材料收集工作。
(三)各责任股室负责做好各自宣讲计划、准备好宣讲材料、课件等,按时按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宣讲(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宣讲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四)各责任股、各干部职工于7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各自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材料(计划、签到册、相片、宣讲材料等)交到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
附件:浦北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分工表
附件
浦北县应急管理局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分工表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序号 |
活动 |
责任股室 (二层机构) |
宣讲内容 |
宣讲对象 |
宣讲场数 |
1 |
安全宣传进企业 |
危化股、工矿商贸股 |
1.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 |
1.危化股负责开展宣讲4场以上; 2.工矿商贸股负责开展宣讲4场以上。 |
2 |
安全宣传进农村 |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应急指挥和灾害管理股 |
1.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 2.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3.森林防火、防汛等相关灾害应对、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 |
农村 |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应急指挥和灾害管理股负责开展2场以上; |
3 |
安全宣传进社区 |
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应急指挥和灾害管理股 |
1.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 2.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3.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 |
社区 |
预案管理和综合减灾股、应急指挥和灾害管理股负责开展宣讲2场以上; |
4 |
安全宣传进学校 |
办公室、法规宣传和行政审批股 |
联合县教育局,利用微信家长群、发放资料、黑板报等方式宣传学生交通安全、家庭安全、防溺水、遇险自救等安全知识。 |
学校 |
1次以上。 |
5 |
安全宣传进家庭 |
各干部职工 |
组织家属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 |
家庭 |
干部职工对自身家庭组织宣传1次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