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浦北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
索 引 号: | 114507220081201621/2021-21792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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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知道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级和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7)监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运行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监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组织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全县水事纠纷,监督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1)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
(12)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系县人民政府直管的行政单位。局本级设置有五个行政职能股,分别是:行政股、财会股、政策法规和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股。所属二层事业单位分别有:浦北县水政监察大队、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浦北县水利工程服务站、浦北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浦北县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浦北县南流水利工程管理所、浦北县城区河堤管理站、浦北县水利综合规划服务站(县抗旱服务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共9个,为浦北县水利局本级及局属 8 个事业单位构成,内设有5个职能股,分别是行政股、财会股、政策法规和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股。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决算的职能部门包括:行政股、财会股、政策法规和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股。
纳入浦北县水利局部门决算的 8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浦北县水政监察大队、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浦北县水利工程服务站、浦北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浦北县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浦北县南流水利工程管理所、浦北县城区河堤管理站、浦北县水利综合规划服务站(县抗旱服务队)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63.89万元,同比减少794.29万元,下降16.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63.8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794.29万元,下降16.7 %,主要原因是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3963.89万元,同比减少794.29万元,下降16.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1.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同减少17.4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括本年度和部分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9.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95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增。
3.节能环保支出(类)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节能增效小型水电项目技术改造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88.84万元,下降95.27%。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7.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村庄河塘沟渠清理的支出。同比增加7.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0年城乡村庄河塘沟渠清理工程项目增加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3758.9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水质监测、防汛、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等支出。同比减少195.72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47.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7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2020在职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6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9年度同比减少794.29万元,下降16.7 %,主要原因是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3.89万元,比2019年度同比减少794.29万元,下降16.7 %,主要原因是2020年水利工程建设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82万元,项目支出2884.0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1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7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9.6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5、水体29.2万元,主要用于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河流治理与保护支出。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沟渠清理支出。
7、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支出。
8、水利行政运行883.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日常办公业务等支出。
9、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7.67万元,主要用于进行水利宣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支出。
10、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452.1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建设的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
12.水利前期工作76.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2.6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水源地保护建设支出。
14、防汛200.21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防汛物资储备购置、防汛值班人员值班费用和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支出。
15、农村水利471.42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源、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支出。
16、农村人畜饮水440.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保障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支出。
17、其他水利支出43.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项目建设支出。
18、其他农林水支出43.29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住房公积金47.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64万元,支出决算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6.76万元,增长65.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8%,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67.41%。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度年支出0万元。2020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支出1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8 %,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67.41%。主要原因是:1、是增加了用车次数;2、是有部分费用上年结转到本年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是增加了用车次数;2、是有部分费用上年结转到本年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是增加了用车次数;2、是有部分费用上年结转到本年支出。
(三)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 %,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3%。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开支。据统计,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9个批次、共计 7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9个批次、7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批次少于年初预算预测。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的接待人数比2019年多。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浦北县水利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2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69.62万元,增长57.26%。主要原因是:1、差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浦北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浦北县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