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东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东辰混凝土公司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辰混凝土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450722-47-03-030661)位于广西浦北县福旺镇福旺村委三叉塘村。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000㎡,总建筑面积4000㎡,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综合楼各一栋,水泥搅拌楼一座以及停车场、道路、绿化、供电、排水等配套设施。项目内部容积率0.5,绿地率6.25%。
该项目规划厂内占地用地面积0.80 hm2,计入道路、边坡等,实际占地为1.25 hm2。项目地块因其他项目建设扰动平整,本项目施工时占地类型为裸地、林地。项目用地在施工前已经部分经过平整,总计开挖土石方1.05万m3(普通土1.05万m3),填方1.07万m3(其中普通土1.07万m3,表土0.02万m3),外借表土0.02万m3用于后续绿化。施工不需要修建施工便道,无居民和专线该设施需要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700万元。计划自2018年3月开工,2019年10月投产,计划于2020年4月全部完成。
二、批复同意事项
该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齐全,基础资料详实,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可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5 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五)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23.9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75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定期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接受其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三)当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缴纳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