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姜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浦北县姜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姜花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矿权权属总面积0.1171 km2;开采深度:+148.2m~+70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根据开采设计方案,本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分台阶开采。矿区范围内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398.45万m3(1049.12 万吨),可利用资源量(333)为266.73万m3(702.30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0万m³/a,矿山服务年限7年。
本项目地面部分由采矿区、办公生活区、加工堆料区、洗砂回收场地、排土场、表土场、运输道路等7部分组成,占地总面积15.01 hm2,具体为采矿区11.80 hm2,办公生活区0.06 hm2,加工堆料区1.27 hm2,洗砂回收场地0.16 hm2,排土场1.75 hm2 (位于采矿区内),表土场0.74 hm2,交通运输区0.98 hm2。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及现场勘查,本项目不涉及人员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该项目排土场拟设置1个,位于矿区南部,为已采空区,容量共计约为8.76万m3,过程最大堆放量2.5万m3,最终堆放为0万m3。排土场总占地面积1.75 hm2。
经统计,该矿山最大开挖土石方量433.10万m3,其中包括矿体266.73万m3,表土2.96万m3,普通土163.41万m3;回填土石方17.52万m3,其中包括表土回覆2.96万m3,回填矿坑普通土14.56万m3;矿体出售266.73万m3,洗砂回收利用148.85万m3。
本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土建投资80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集解决。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生产期至2026年10月结束。
二、批复同意事项
该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齐全,基础资料详实,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可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01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四)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五)同意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266.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投资104.96万元,新增投资161.56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7.91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不能乱堆乱倒废弃土石渣,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定期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接受其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三)当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的规定,生产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采石量1.0元/m3或0.5元/吨征收,每年根据实际产量,按时缴纳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