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浦北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
索 引 号: | 11450722008120138G/2021-28870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
发文字号: | 民许准字〔2021〕第35号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关于浦北县江城街道新天地幼儿园注销登记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浦北县江城街道新天地幼儿园注销登记。
浦北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