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
1 |
浦市监处字〔2021〕488号 |
龙兴群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
龙兴群卫生室 |
PDY00749X45072212D6009 |
龙兴群 |
当事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扣押的的麻杏止咳片2盒、止嗽立效丸3盒、百合固金片4盒、桂附地黄丸1盒、维生素B12片2瓶;2.给予使用劣药货值金额壹万元的1.1倍罚款即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2 |
浦市监处字〔2022〕1号 |
浦北县张黄镇冬青食品干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 |
浦北县张黄镇冬青食品干货店 |
92450722MA5NWX1J3N |
谢冬青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涉案物品(详见财物清单);
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3 |
浦市监处字〔2022〕2号 |
浦北县张黄镇聚宝饭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 |
浦北县张黄镇聚宝饭店 |
92450722MA5MGQYK4U |
余传宝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1、没收涉案物品(详见财物清单);
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4 |
浦市监处字〔2022〕3号 |
浦北县福旺镇聚富夜宵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福旺镇聚富夜宵店 |
91450722MA5LXY2197 |
卢武宝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202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5 |
浦市监处字〔2022〕4号 |
浦北县福旺镇雯利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福旺镇雯利商行 |
91450722MA5QBWNW5Q |
吴英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901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6 |
浦市监处字〔2022〕5号 |
浦北县福旺镇毛二哥大排档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福旺镇毛二哥大排档 |
91450722MA5QC4KN1F |
毛世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903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7 |
浦市监处字〔2022〕11号 |
浦北县寨圩镇顺意便民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寨圩镇顺意便民 |
92450722MA5MMRJJ6T |
韦开焕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202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8 |
浦市监处字〔2022〕12号 |
浦北县寨圩镇进兆副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寨圩镇进兆副食店 |
92450722MA5LRD5341 |
黄进兆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201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9 |
浦市监处字〔2022〕13号 |
浦北县寨圩镇世纪饭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和牛栏山二锅头案 |
浦北县寨圩镇世纪饭店 |
92450722MA5MEK6A70 |
刘世林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203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和牛栏山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10 |
浦市监处字〔2022〕14号 |
浦北县寨圩镇文二美食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寨圩镇文二美食店 |
92450722MA5PD0UU6R |
赖世文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红星®二锅头(详见2021111301号《财物清单》);
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11 |
浦市监处字〔2022〕15号 |
浦北县龙门镇龙诚饭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龙门镇龙诚饭店 |
450722600207600 |
容家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27瓶红星®二锅头酒(详见财务清单);
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2-1-9 |
自动履行2022/1/24 |
12 |
浦市监处字〔2022〕16号 |
浦北县小江镇顺洁空调清洗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案 |
浦北县小江镇顺洁空调清洗部 |
92450722MA5LC69P9L1-1 |
龙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侵权的红星二锅头酒(详见《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13 |
浦市监处字〔2022〕18号 |
浦北县二十六狗肉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 |
浦北县二十六狗肉铺 |
92450722MA5LETMD78 |
梁丹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侵权的红星二锅头产品(详见《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 |
2022-1-7 |
自动履行2022/1/22 |
14 |
浦市监处字〔2022〕19号 |
浦北县石埇镇钟七饭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浦北县石埇镇钟七饭店 |
92450722MA5L6ATN8F |
钟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扣押的500ml的红星®二锅头酒204瓶(详见财物清单);2、对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星®二锅头酒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
2022-1-10 |
自动履行2022/1/25 |
15 |
浦市监处字〔2022〕24号 |
浦北县为仁餐饮店经营混有异物(小虫子)的食品案 |
浦北县为仁餐饮店 |
92450722MA5PD1GF79 |
莫德贵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裁量情形中第3条第(1)、(2)项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壹元壹角整(¥21.10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3.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共贰仟零贰拾壹元壹角整(¥2021.10元)。 |
2022-1-13 |
自动履行2022/1/28 |
16 |
浦市监处字〔2022〕25号 |
浦北县月光茶人奶茶店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原料案 |
浦北县月光茶人奶茶店 |
92450722MA5PT7807C |
李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一)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裁量情形中第3条第(1)、(2)项的规定。 |
1、没收扣押的食品原料(详见财物清单);
2、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3、对经营无标签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4、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
2022-1-14 |
自动履行2022/1/29 |
17 |
浦市监处字〔2022〕26号 |
浦北县龙门镇高明小学使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者名称或者地址的食品及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案 |
浦北县龙门镇高明小学 |
124507227297512719 |
吕勇 |
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
1.对未按要求留样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扣押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 3.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2-1-14 |
自动履行2022/1/29 |
18 |
浦市监处字〔2022〕27号 |
浦北县福旺镇黄一五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案 |
浦北县福旺镇黄一五金店 |
92450722MA5LNRTRXU |
黄永宗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4台;
2、处以货值总额450元的1倍罚款即处肆佰伍拾元整(¥450.00元)。 |
2022-1-11 |
自动履行2022/1/26 |
18 |
浦市监处字〔2022〕32号 |
浦北县北通镇家常早餐店使用转基因食品未按照规定显著标识案 |
浦北县北通镇家常早餐店 |
92450722MA5L16CQ68 |
陈洁梅 |
浦北县北通镇家常早餐店使用转基因食品未按照规定显著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物品(详见《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2022-1-12 |
自动履行2022/1/27 |
19 |
浦市监处字〔2022〕28号 |
浦北县福旺镇长美家电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案 |
浦北县福旺镇长美家电商店 |
92450722MA5LULG32B |
高淑娟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4台;
2、处以货值总额410元的1倍罚款即处肆佰壹拾元整(¥410.00元)。 |
2022-1-11 |
自动履行2022/1/26 |
19 |
浦市监处字〔2022〕33号 |
浦北县北通镇十哥小吃店经营无标签散装食品案 |
浦北县北通镇十哥小吃店 |
450722600195926 |
刘恒 |
浦北县北通镇十哥小吃店经营无标签散装食品的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1.没收扣押的物品(详见《财物清单》);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
2022-1-12 |
自动履行2022/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