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地方性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
(3)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审批工作。
(4)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拟定民族药(壮药、瑶药)质量标准。
(7)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8)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9)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浦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浦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浦北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浦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浦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浦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浦北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浦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13.76万元,同比增加114.19万元,增加7.61%,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09.2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09.67万元,增加7.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其他收入4.5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4.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优秀得到奖励经费。
(二)支出总计1613.76万元,同比增加114.19万元,增加7.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8.6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在职干部职工计缴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比上年增加25个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468.6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83.62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比上年增加25个人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项目、检验所项目、县级奖励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款。
3.住房保障支出(类)36.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6.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比上年增加25个人。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96万元,项目支出698.2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2.5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工伤保险。
4.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5.行政运行251.6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6.医疗器械事务0.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器械。
7.食品安全事务125.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单位和所属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8.事业运行476.3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
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73.1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和所属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37.09万元,为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住房公积金36.48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万元,支出决算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80.18万元,增长7860.7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同比增加2.35万元,增长534.0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5个批次、共计380人,均为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减少财政的负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三)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76%,同比增加77.83万元,增长13418.97%。主要用于车辆购置和日常运行而产生的费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支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3%,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518.97%。主要原因是:。
2018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7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度支出69.02万元,同比增加69.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此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7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6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7.37万元,增长241.25%。主要原因是:开展对我县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正常运转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的拨付率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率;二是加强监督项目进度。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