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厉行节约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我县“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全口径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9年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35.79万元,比上年减少1293.48万元,下降36.6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9.9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数881.23万元,同比减少29.62万元,下降3.25%;公务用车费支出数1344.66万元,同比减少1263.76万元,下降48.4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6.59万元,同比减少360.4万元,下降26.17%;公务用车购置费328.07万元,同比下降903.36万元,下降73.36%。)。
二、一般公共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106.24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3354.36万元减少1248.12万元,同比下降37.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9.9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1%; 主要用于随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811.5万元,同比减少7.19万元,下降0.88%;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77万元,同比减少357.18万元,下降27.18%;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328.07万元,同比减少883.65万元,下降72.93%,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公务用车。
我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降幅比较大是由于2018年大部分单位按规定更新替换了公务用车;二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的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接待事务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