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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自然资办发〔2022〕3号
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各矿山企业: 根据《浦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开展“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安委办〔2022〕9号)要求部署,我局按要求制定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 “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活动,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干部执法用法水平,切实推动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新安法落地见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提升干部法制思维和法治水平,在自然资源领域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新安法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法治氛围愈加浓厚;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股室、二级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二)督促矿山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更广泛更深入了解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促进领导干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了解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股与县应急管理局对接,负责本局学习资料采购收集。非煤矿山企业自行订购收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 (二)组织矿山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 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各矿山企业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动矿山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矿山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要督促矿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配足学习贯彻资料。矿山企业要在矿区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列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重要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参加新安法系列知识竞赛,营造新安法施行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1.新闻媒体宣传。在浦北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2.悬挂宣传横幅。在本局办公场所,六硍镇、龙门镇、大成镇等地悬挂宣传横幅。 3.深入矿山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与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安法和新标准政策,推动“两个至上”入脑入心,提高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成立“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世雄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立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兴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 军 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苏有东 办公室主任 庞小萍 矿产资源管理股副股长 庞旺健 行政审批股副股长 陈明科 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股长 李思颖 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中波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和耕地保护股股长 陈国通 地质环境管理股副股长 李甲文 执法监察股股长 吴 文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发娟 自然资源数据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资源管理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工作。 (二)经费保障 本局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由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负责落实。矿山企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矿山企业自行解决。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对“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动员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加强检查督办,狠抓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加强跟踪督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和成效,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顺利推进。 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新安法的宣贯执行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贯执行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在组织各阶段工作期间要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宣贯工作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矿产资源管理股,由矿产资源管理股汇总于2022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各矿山企业于2022年6月2日前将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2022年11月11日前将工作开展材料电子版报送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人:宁章桂;联系电话:0777-8317503,邮箱pbgtkg831750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