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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聘请吴坚等3名同志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浦自然资发〔2021〕55号
各股室、二层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作风建设,规范登记行为。根据《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行政监督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聘请吴坚、陈慧琼、张永达等3名同志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现通知如下: 一、监督对象 浦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叁年,从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 三、工作职责 (一)对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参与县不动产登记窗口的行风评议考核工作; (三)开展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发现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四)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反映和传递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窗口行风建设、便民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县不产登记中心委托的其他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事项。 四、有关要求 (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行风监督员的联络、组织,收集汇总行风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反馈。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作风建设,自觉接受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主动支持行风监督员履行职责,重视行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及时解决处理。要以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浦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名单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浦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名单
吴 坚 女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退休干部 陈慧琼 女 江城街道江滨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书 张永达 男 广西捷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