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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非煤矿山第一季度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非煤矿山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2021年第一季度非煤矿山暨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2020年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12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庆、湖南等地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灾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有效应对各类灾害,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2021年非煤矿山第一季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明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顺扬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矿管股、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法规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开展大检查时间从2021年1月4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结束。期间,重点突出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其余为开展大检查“回头看”,并做好整改闭环整改工作的时间。 四、检查范围 全县非煤矿山。 五、检查内容 (一)地下开采矿山浦北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检查领导带班下井的执行情况,井下通风排水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依照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实施开采活动;是否存在井下超层越界、冒顶坍塌、擅自改变开拓方式、回采方式等行为,以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是否符合规定;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监测治理,否是透水、冒顶坍塌、提升运输事故和尾矿库漫坝溃坝垮坝;是否按规定预存和使用土地复垦费,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创建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共享应急管理等部门“六大系统”数据,探索建立矿山电子监控系统安全标准化建设。 (二)露天矿山、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检查是否依照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实施开采活动;是否按设计台阶开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擅自将产品方案改变为普通建筑用砂石矿产等情形;是否按规定预存和使用土地复垦费,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创建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排查露天矿山企业采区及开采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矸石和固体废物的堆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检查的组织形式 各股室、二层结构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各阶段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工作。对各矿山企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是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从2021年1月4日起到2021年2月10日结束。各股室、二层结构,各矿山企业要切实负起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和相关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稳定。二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再另行通知,以此份方案为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后,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仍按《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检查 县局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准备认真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县非煤矿山和相关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严格落实“七个到位” 一是领导要到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到第一线;二是要管理到位。工作再忙,安全生产一定要抓,一定要管;三是人员到位。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一定要到位,不能随意抽调相关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四是整改要到位。要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彻底完成隐患的整改;五是共治联防要到位。要联系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六是责任要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亲自过问,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七是宣传教育要到位。只有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形势才能平稳好转。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矿山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掌握,并向我局汇报,确保矿山企业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春节期间值班表和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材料,2021年2月10日前由矿管股收集并报县安委办;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浦北县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表》由矿管股收集,于2021年3月29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