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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管理股
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协助自治区、市管理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査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组织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钟乳石。
办公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 址:浦北县县城越秀大道24号
电 话:0777-8317505 负责人:陈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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