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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公告 浦自然交告字〔2021〕1号
受北通镇平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以拍卖方式出租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土地现状及使用条件 (一)宗地租赁红线范围内场地已平整,周边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电条件。北通镇平坡村委会在地上新建有一幢二层厂房,一并出租。 (二)本宗地在租赁期限内,县人民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三)宗地出租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在租赁期限内,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得改变,承租人需要改变本宗地土地用途的,由出租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租赁。 (四)本地块出租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宗地的,应当于届满前6个月向出租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租人应当予以同意。 (五)出租人同意续期的或承租人申请转为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协议出租或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应当重新签订租赁或出让合同。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宗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由出租人无偿收回。 三、承租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承租活动。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承租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浦北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本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租按出价最高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租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租文件,并以拍卖出租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获取有关拍卖出租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到浦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12时整(以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由竞拍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拍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整在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举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北县城越秀大道24号(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 大楼一楼102室) 联系电话:0777—8317521、8317510 联 系 人:庞旺健、伍元雄 九、缴纳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浦北县北通镇财政所代管村级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北通支行 账 户:63240101302002406 转账时需在转账凭证备注中注明缴交北通镇平坡村委平坡幸福院西向PJ2021-02号地块拍卖租赁保证金。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拍卖时间为拍卖会开始时间。 (三)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拍卖出租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浦北县自然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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