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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浦不动产告〔2021〕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林娟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宁良雄 不动产坐落: 浦北县张黄镇城南一路14号(原张黄南区) 用途:住宅 土地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面积:46.2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浦北县县城越秀大道24号 联系方式:8317539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