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3165859.84元,同比增加84172822.84 元,增长443.1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5859.84元,同比增加672822.84元,增长26.99 %。政府性基金拨款100000000元,同比增加83500000元,增长506.1%。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增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3165859.84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059.8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1%,同比增加21022.84元,增长0.98 %;项目支出 101001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90 %,同比增加84151800元,增长499.42 %。2019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增加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31502.64元,占支出总预算0.32%,同比增加49740.64元,增长17.65%。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3979.28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减少5442.72元,下降4.98%。
(3)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00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97.55%,同比增加83500000元,增长506.1%。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574409元,占支出总预算2.50%,同比增加581978元,增长29.21%。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55968.92元,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增加46546.92元,增长42.5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64059.8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1%,同比增加 21022.84元,增长0.9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91191.8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7.39%,同比增加22810.84元,增长1.2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046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59%,同比减少4188元,增长下降1.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00 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11 %,同比增加2400元,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1001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90 %,同比增加84151800元,增长499.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18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 %,同比增加651800元,增长186.23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100000000 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同比增加 83500000元,增长506.06%。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65859.84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2164059.84 元,项目支出预算100180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 25744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 1572609 元,项目支出1001800.00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704.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 103979.28 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 财政对其工伤保险支出2599.4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5.财政对其生育保险支出5198.9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6.住房公积金 155968.92 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000000 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000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
2.土地开发支出 10000000 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8910 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1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5000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8910 元,比2018年预算19420 元减少 510 元,同比下降2.63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节约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 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3910 元,同比减少510元,下降11.54 %。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 15000 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 15000 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 0 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征地拆迁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浦北县征地拆迁中心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构成,其中:纳入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综合股、征地股、拆迁股,法规股。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574409.0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征地工作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1 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 3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分别是:城南片区征地3000亩,项目经费预算88000000元;田山社区大麓肚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地土方平整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000000元;武装部一带土方平整项目,项目经费预算7000000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